企业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参考
为加强企业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上级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高新区信息中心是管委会局域网的管理部门。
2、局域网的管理由信息中心的网络管理员负责。
3、局域网中一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应由一个人管理,几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如每个办公室的计算机)应由一个人明确管理并向信息中心报告。
4、当本地网络出现问题时,信息中心负责解决问题。由于管理不善,所有终端都有问题,由各部门解决。信息中心仅为微机维护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5、当发现问题、故障或病毒时,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并记录。
6、严禁在不杀死病毒的情况下向其他独立计算机发送电子邮件和复制文件。
7、除信息中心管理员外,其他员工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或删除软件,也不得随意更改或更改服务器的各种系统设置。
8、本地网络中的个别计算机不能任意更改其系统设置或使用盗版。
9、在工作期间,人们不能通过本地互联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用于下载单个系统的软件必须在下载前获得信息中心的批准。每一个妨碍本地网络正常运行的系统都被排除在信息中心对本地网络的使用之外。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操作电脑。